
在日常生活中,人们有这样的体验:同一种食物吃久了就会感到厌腻,同一支乐曲听长了就会感到不再那么悦耳,同一件衣服穿久了就会感到不再新鲜………在性爱生活中同样存在这种“喜新厌旧”心理。一些夫妻总是抱着离婚后能寻觅到一位自认为很满意的伴侣,可是,好景不长,新鲜劲一过,性厌腻感又再度出现,不得解脱,产生了“老婆或老公是别人的好”、“家花不如野花香”的想法。其实,在性方面的喜新厌心理是人类普遍具有的正常心理和行为。从遗传学角度讲,这是大多数哺乳动物的本性。
美国神经生理学家赫勒提出,当人们感觉某一物体时,大脑中的某一细胞簇就会立即兴奋起来,仿佛要出任这一物体的“代表”。但当某一物体的作用长期存在时,记录这物体的那条神经链就出现疲劳,这样,相应神经联系键的“疲劳”就导致了人们对某一现象、物体、人和自己配偶情感态度的周期性厌腻。这就是说,夫妻性生活中的喜新厌旧心理,是有其生理基础的,并不都是道德败坏而造成的。
人类这种喜新厌旧的性行为特征,客观上会带来一系列恶果,夫妻就会感到老一套的性生活没意思,即使有性生活,也是为了应付差事,尽义务或仅仅为了发泄;性爱抚和性交次数相应减少,相互出现性冷漠;丈夫会发生心因性阳痿,妻子会发生性冷淡或性交疼痛。
最严重的后果莫过于离婚和夫妻双方或一方陷入婚外性行为了。寻求性的新奇感,是自古以来各种婚外性行为的主要原因。尽管不同的个人有不同的首要原因,但只要他们陷入婚外恋,就必定是性新觉感从中起了作用,这种性新奇感或是构成婚外性行为的触发原因,或是构成婚外性行为的“催化剂”。
对此,性学家金西指出:“大多人的婚外性行为,无疑是他们自己变换意向的产物。性的变换、新的情景和新的伴侣,可以提供许多新的满足。”



